Meta 青少年成癮訴訟開審:最高恐面臨 1.4 兆美元求償

Read this article in English →

Meta 青少年成癮訴訟開審:最高恐面臨 1.4 兆美元求償

2026 年 8 月 18 日,加州奧克蘭的聯邦法院,Meta 迎來了它今年第三場、也是規模最大的一場青少年成癮官司。這次告上法院的是加州、科羅拉多州、肯塔基州與紐澤西州四位檢察官,指控 Facebook 與 Instagram 刻意被設計成會讓孩子上癮的產品。案子背後真正的震撼數字,是 Meta 自己在開庭前的法庭文件裡承認:照州法逐條計算,理論上求償上限可能高達 1.4 兆美元。

這場審判在告什麼

這起案件並不是憑空冒出來的新官司,而是源自 2023 年一份由 29 州檢察官聯合提出的訴狀。這次在奧克蘭開審的加州、科羅拉多、肯塔基與紐澤西四州,扮演的是「打頭陣」的角色——審理法官為聯邦地區法官 Yvonne Gonzalez Rogers,八人陪審團的裁決在這裡只有「顧問性質」,真正握有最終判決與賠償金額裁量權的是法官本人。至於剩下的 25 州,則會在這場審判結束後另外分批開庭。指控的核心,圍繞在 Meta 是否明知平台功能會傷害青少年心理健康,卻仍持續使用;以及是否在未經家長同意的情況下,違法蒐集 13 歲以下兒童的個人資料。

雙方怎麼說

開庭陳述當天,代表州政府一方的律師 Megan O’Neill 用一句話總結了指控核心:「勾住使用者、盡可能久留住他們、收割他們的數據(hook the users, hold them for as long as they can, harvest their data)。」她並提到,Meta 內部研究就曾發現「數百萬」11、12 歲的孩子在使用 Instagram,公司卻幾乎沒有採取行動把他們擋在門外。

Meta 一方則由律師 Paul Schmidt 出面,他坦承「不否認」部分用戶確實在社群媒體使用上遇到困難,但主張目前並沒有明確證據能證明社群媒體使用與青少年身心健康問題之間存在因果關係。Meta 官方發言人事後也發表聲明,稱各州「有限的指控站不住腳,索賠金額也嚴重失衡」,並指控各州「拿一些無害的功能(例如可以多開一個 Instagram 帳號)硬說成傷害居民」,同時強調 Meta「一直以來都以保護青少年的紀錄自豪」。

這不是 Meta 今年第一次輸

在這場審判開打之前,Meta 已經在另一起獨立官司裡吞下兩次敗訴——而且是同一起案件的兩個階段。新墨西哥州檢察總長辦公室提告 Meta 未能保護兒童免於性掠奪者侵害、並在平台安全性上誤導使用者,今年 3 月 24 日,陪審團認定 Meta 違反新墨西哥州《不公平行為法》達 7.5 萬次,依法判處上限罰款 3.75 億美元;審理過程中還曝光了一個驚人細節:Meta 內部曾一次累積約 750 萬件兒童性剝削素材待內部審查。

案子進入第二階段後,法官在 8 月 6、7 日再追加裁定 Meta 必須支付 5.67 億美元,其中 4.2 億美元將用於青少年心理諮商與治療服務,其餘投入預防宣導、篩檢等工作,執行期限為未來五年;法官同時要求 Meta 徹底翻修平台的青少年保護機制,包括預設更嚴格的隱私設定、加強年齡驗證等。兩階段合計,Meta 在這單一起新墨西哥州案件裡的總負擔,已經逼近 9.42 億美元。

還有第三條戰線:個人求償訴訟

除了州政府提告,Meta 同時也在應付來自個人用戶的集體訴訟。今年 3 月 25 日,加州一起由陪審團審理的個人求償案裡,一名原告主張自己從小就過度使用 Meta 與 Google(YouTube)旗下產品,導致憂鬱與焦慮,陪審團最終認定 Meta 與 Google 兩家公司都難辭其咎,判賠原告 600 萬美元。這起案件與新墨西哥州案、以及這次奧克蘭開審的四州訴訟,是三條各自獨立、法律依據也不同的戰線——分別對應個人侵權求償、州消費者保護法,以及這次結合消費者保護法與聯邦《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OPPA)的組合戰。

內部證人怎麼說

奧克蘭審判的第一位證人,是 Meta 前安全工程師 Arturo Bejar。他的證詞直指公司文化核心:「快速行動、打破陳規(move fast and break things)」長期是 Meta 的行事準則,而使用者安全考量,在產品上線的決策流程裡經常被排在後面,沒有被真正納入優先順位。

1.4 兆美元到底是誰在喊價

這個驚人數字經常被簡化成「各州向 Meta 求償 1.4 兆美元」,但更精確的說法是:這個金額,其實是 Meta 自己在開庭前提交的法庭文件裡估算出來的——按照相關州法對每一次違規行為可裁罰的金額,乘上 Meta 被控的違規次數,理論上限就會滾到這個天文數字。Meta 把這個數字形容為「離譜(outlandish)」,而審理法官 Rogers 對此同樣表示「不合理(unreasonable)」。實際上,四州都還沒有正式提出一個「拍板定案」的求償金額,1.4 兆美元更像是法律條文允許的理論天花板,而非任何一方真正主張的具體數字。不過加州檢察總長在法庭上被問到合理罰款金額時,倒是給了一個參考錨點:他提到 Meta 去年營收約 2000 億美元,「或許這個數字就差不多,也可能更多、也可能更少」——換句話說,比較貼近事實的說法是「還沒有正式數字,但已經有人拿 Meta 的年營收當作討論起點」,而不是「完全沒有任何數字被提過」。

接下來會怎樣

這場審判預計耗時約六週,執行長 Mark Zuckerberg 也預計將親自出庭作證。由於陪審團的裁決只具參考性質,真正的判決與賠償金額,最終要等法官 Rogers 綜合陪審團意見後才會定案。而在這四州之後,還有 25 個州的訴狀在排隊——不論奧克蘭這一戰打出什麼結果,都很可能成為後續一整批訴訟的參考範本。

關於作者

我是 Ryan,RyanOps 的站主。平日的工作是軟體開發與自動化,在這裡整理 AI 模型、開發工具與軟體工程的重要變化,也記錄自己實際除錯、實作過的技術筆記。

關於本站與編輯流程 →